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承诺迟延了要怎么补救

发布时间:  浏览: 543 次  来源:网络

许下承诺很容易,但是要兑现承诺就不那么轻松了,做人要讲诚信,所以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但是如果承诺迟延又是什么情形呢?承诺迟延以后又如何补救呢?今天,华侓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承诺迟延了要怎么补救

一、承诺迟延的情形

承诺出现迟延有两种情况,一是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二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对于第二种情况,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到的。对这样的承诺,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即负有对承诺人发迟到通知的义务。要约人及时发出迟到通知后,该迟到的承诺不生效力、合同不成立。如果要约人怠于发迟到通知,则该迟到的承诺视为未迟到的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

二、承诺迟延怎么处理

承诺如果没能在有效内送达,便使承诺成为迟延承诺或逾期承诺。迟延承诺有两种情况,其法律约束力不同,对其处理应区别对待:

一种情况是,一般迟延承诺。这种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一项新要约,需经原要约人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确认后,才能成立一项合同。

另一种情况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它原因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如果因此而引起纠纷,承诺人应对没有收到要约人的通知负有举证责任;要约人应对业已履行通知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很有一部分人,夸下海口许下承诺,之后便虎头蛇尾。所以,如果没办法实现,就不要轻易的许下承诺,一旦承诺许下,就一定要做到,这样的人,才有信服力。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华侓网也提供侓师在线咨询服务。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