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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而实行的许可证制度。
道路运输许可证由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换证。无依法办理许可证须依照相关法律负相应法律责任。
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二、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所需提交资料:
一、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所需提交资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从事货运站经营提交资料:
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四、办理时间:
1、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35工作日;
2、对货运站经营申请,2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