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口头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492 次  来源:网络

口头合同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口头合同的,同样是需要具备主体资格的,并且合同的内容需要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口头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口头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了履行,应视为合同成立;

二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合同非必要条款发生争议,应认定合同成立;

三是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应认定合同成立。

重要的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实,而不是证明的方式。

口头合同的定义

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优点在于迅速、简便、节约缔约成本。但口头形式的合同的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