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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口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405 次  来源:网络

未签合同上班是很多人在应聘到了新公司之后面对的情况,由于还没有签订合同的关系,所以很多劳动者对此都是比较忐忑的状态,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没有任何的保障。那么,未签合同上班算不算口头合约?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适合口头劳动合同的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采用口头劳动合同;

兼职可以采用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可以签口头劳动合同,但企业最好还是签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说明是非全日制用工,即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否则,一旦社保机构查社保的时候,未上社保的人员是不是非全日制不那么容易说清楚,遇到劳动者不配合,可就真的说不清,企业可能会被要求补交社保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更能保障我们的权益。

企业必须要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的,口头协议是不行的。员工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

有关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口头劳动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特别设立了非全日制用工一节,由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规定。如下所示: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未签合同上班觉得影响到了自己的权益自己的确需要律师的帮助,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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