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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是指已经加盖公章,但合同主要条款尚未填写的合同。企业内的空白合同一般为供销合同,是公司主营业务所使用,因业务量大,使用地域广,为减少合同双方异地签署不便利而产生。盖章的空白合同,企业内部行政和财务一般禁止使用,但企业内为防止紧急事务还是会准备一些。但空白合同的使用会产生重大法律风险,易产生表见代理等法律后果。为防止空白合同的使用,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的损失,作出如下建议以防范该风险。
1、空白合同编号,强化领用手续,专人管理空白合同的领取;
2、使用完毕必须核实使用内容,及时报备和收缴;
3、介绍信、授权书、空白合同配套使用,并保留存根。防止超范围、超权限使用;
4、供货价格以合同附件报价表为准,报价与合同分离,配合报价表确定供货价格,防止恶意签订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指定收款账户,做到业务与款项相分离;
6、除供货型号、种类、数量,付款期限等手填内容,合同正式条款和附件不得手写;
7、严格约定合同生效条件,从生效要件上控制空白合同。
以上措施虽能减少空白合同的风险,但不能杜绝,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开展,或者避免使用空白合同以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