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供应商向客户供货时,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货物的数量、金额、质量要求、货款交纳时间等的问题,供应商最怕的就是客户拖欠货款,那么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起诉,尽管没有书面合同。但相关口头约定以及双方交货及收货等履行行为,已经构成了买卖合同,但还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欠款的事实。买卖合同纠纷要特别注意不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建议在知道被侵权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因为双方之间不存在书面合同,只是事实上的挂靠关系,对外是利用了对方名义去签订合同,所以比较被动。必须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的挂靠关系,实际加工人是侯先生。举证可以通过发货证明、取料证明、之前合作中的钱款获取情况、录音等途径去获得,还可以通过收集发货单、送货单、提货单、运单、对账单或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合同事实。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拖欠货款起诉书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某某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身份证号:450981198411290653,住某某市民乐镇兴民街282号,电话:1837657…………;
被告:梁某女,汉族,1966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450922196608011364,户籍:某某县平乐镇平乐村下新队19号,住某某市某某镇二环西路106号永顺名门小区20号楼A1002号房。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125819.6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逾期欠款利息(利息的计算:以125819.6元为基数,从原告正式向法院起诉时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3、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3月31日前,被告梁某在某某市大风门水泥厂附近经营一家石灰厂,原告多次向被告供应燃煤,至2011年9月24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燃煤货款为96985元,为此,被告立下《欠条》一张,称:“今欠陈某某煤款肆玖万陆仟玖佰捌拾伍元(96985元)。”梁某签字确认。
2012年3月,原告再次向被告运送燃煤29.79吨,价格为每吨1580元,折货款46878元,后被告陆续支付了18044元,此次,尚欠原告燃煤货款28834.6元。
以上两项被告共欠原告125819.6元货款。。
原告认为,原告已经按约定交付了货物,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告应按双方约定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支付价款,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所欠原告的货款,已经构成合同违约,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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