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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签合同要需要关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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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签订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什么问题?我们的法律中有没有对购买房屋时的签订合同提出具体的相关注意事项呢?很多购房者由于缺乏经验,容易陷入陷阱。现在律师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买房子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买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和使用面积是买房时极为重要的内容,发生纠纷时的依据就是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房屋的公摊面积标准及其主要构成。事实上,公摊面积的大小是有法可依的,但是具体计算比较复杂,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诺使用面积的比例,并写入合同中作为依据。“比如约定房屋交付时,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二:房屋质量“房子不是经过专门机构验收合格的吗?怎么还会有质量问题呢?”在很多购房人看来,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商品房竣工验收多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的,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同时,“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的补充约定,其中具体的保修期限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因为法律规定的时间年限是最低限度,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开发商要求加长某些部位的保修时间。而那些购买所谓“尾房”的消费者,更要切记将保修期限的起始日期约定清楚。

三:产权登记中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主要是要求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购房者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林律师表示,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譬如超过天,则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将会有很大影响。

四: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林律师认为,虽然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但销售方也不能把开发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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