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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必须有联系人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53 次  来源:网络

在自己和对方签合同的时候,一般在合同的内容中需要双方签字,这个一般都是正常的情况,那么合同在签订的时候是不是必须在最后要写联系人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必须要有联系人吗

联系人这个没有必要一定有,但是合同大多数要签字的。

合同是否要一定要签字且盖章才有效需分以下三种情况:

1、根据《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

2、签订书面合同时,并不必须要同时签字和盖章,因为有权签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为。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签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场签署,其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代签.

3、合同一方是企业单位的,签字人应当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经法定代表人和单位授权的其他人在授权范围内代签。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合同和其他是不一样的,只要是这个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就可以了,并不是说在这个合同里面要写什么紧急联系人之类的情况,这个完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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