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案例很多,近日,安庆市迎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合同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一种行为,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警方破获特大合同诈骗案,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2015年5月初,受害人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2014年初至2015年5月份期间,被一个叫刘某的食品推销员以提供低价饮料为由,前后骗走货款131万余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已无法正常经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责任。接警后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对30余人的调查取证,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13年在安庆市一经销商做业务员期间认识受害人张某,自2014年开始刘某找到张某并承诺能给其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各种饮料,张某表示同意,双方口头约定价格、数量,由刘某预收货款、向张某供货,该刘采取高价进、低价出的手段骗取预收货款,涉嫌合同诈骗。经专业机构审计,自2014年初至2015年5月,刘某在张某处拿走货款计 3330922元,至案发有1229544.20元的货款不能说明去向。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解读】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2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