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房屋早被抵押给银行如还款停止银行有权收房
两位业主发现他们的房子被卖了两次
已经住了快两年的李老太现在才发现,自己房的真正主人竟然是一位名叫邓琪的陌生人,还将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随时可能收回房子,李老太一家随时可能无家可归。位于西二环白纸坊桥西侧的信德园里有35位业主与李老太一样,遭遇到开发商一房两卖,眼看每家几十万元的投资打了水漂。
“没有备案的合同是一纸空文”
业主入住快两年都风平浪静,但由于开发商换了法人,原法人一房两卖的事情逐渐暴露出来。
上周五,李老太陪着78岁的老伴从医院回来,邻居告诉她,开发商公布了一房两卖的名单,其中有她家。李老太觉得莫名其妙,房子都住了快两年了,开发商也就是没办下来房产证,别的也没什么,怎么现在自己的房子一下子会成陌生人“邓琪”的?
她带着购房合同来找开发商。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揭了谜底:在李老太买房之前,真正的业主邓琪就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而且到区国土房管局备了案。因为同一套房只能备案一次,所以李老太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无法再备案,是一纸空文。
李老太回家把消息告诉了老伴,因为放疗回来刚大吐一场的老伴傻眼了,“咱们一次交了67万元,难道房子真不是咱们的?”
受害者大都一次性付款
除了李老太,史女士、宋女士等多人都是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张先生则属于要求按揭贷款的少数。他回忆说,买的这套房子总价超过100万元,开发商还要求一次付款。他明确表示只能分期付款,经协商开发商妥协,同意先首付60万元,剩下的再做按揭。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他才发现为什么开发商要求一次性付款。
原来,只有备了案的合同才能被银行承认,银行才可能放贷。由于之前开发商已经卖了一次,所以张先生的购房合同无论如何也走不到按揭贷款这一步。为了催备案,张先生找过开发商很多次,但每次的答复都是要等,为此张先生多了个心眼,先付41万元,剩下19万元等备了案再付。
就这样过了一年多,张先生拿了钥匙把房都装修完了,合同依然没备案。尽管张先生住的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子只花了41万元,“可这套房子不属于我,银行随时会收走”。
受害者说,只有一次性付款开发商才能全赚上,而做按揭的话,因为早就知道无法给后面的业主做按揭,所以开发商只能赚到首付款,因此他们会想尽办法要求业主多交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