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562 次 来源:网络
提要:本案是一起利用伪造提单进行的合同欺诈案件。原告起诉涉及四个法律关系,即轻工公司与被告维嵘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关系;轻工公司与被告怡兴公司之间的货物运输关系;轻工公司与被告粤海公司之间的居间关系。
〔案情〕
原告:深圳轻工业进出口公司(下称轻工公司)。
被告:粤海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粤海公司)。
被告:维嵘(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维嵘公司)。
被告:怡兴海运有限公司(下称怡兴公司)。
提要:本案是一起利用伪造提单进行的合同欺诈案件。原告起诉涉及四个法律关系,即轻工公司与被告维嵘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关系;轻工公司与被告怡兴公司之间的货物运输关系;轻工公司与被告粤海公司之间的居间关系。
〔案情〕
原告:深圳轻工业进出口公司(下称轻工公司)。
被告:粤海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粤海公司)。
被告:维嵘(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维嵘公司)。
被告:怡兴海运有限公司(下称怡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