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出无偿使用办公场地的合同
甲方:XX
乙方:XX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房屋无偿使用,使用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权属、面积甲方承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一栋一层SM1-27号(蓝色港湾国际商区),该房屋租用面积269.1平方米。
第二条无偿使用期限
本无偿使用协议的无偿试用期限为《商铺租赁合同》中标的的期限。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无偿使用房屋,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2、无偿使用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无偿使用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日常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无偿使用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无偿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或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4、无偿使用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负责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协议书期满,如甲方的无偿使用房屋需继续无偿使用,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使用期限内提出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合同的类型有很多种,每一种都具有法律效力。无偿合同只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不收取费用,但是超过规定的时间期限还是会进行收费的。无偿合同双方签字完成就会立即生效,有法律效力,一方进行违约也是需要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