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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土地买卖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422 次  来源:网络

一、解除土地买卖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

(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

(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此时无须经催告程序,被违约人在违约人履行期限届满末履行合同时,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二、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认真核实房地产开发商的五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并且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求是五证的原件而非复印件或以其他形式展现出来的证书。这一步,是能否办理房产证的关键。yuqiancyh

2、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一定要规范,需要在事先对此有所了解。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先审视阅读一遍,待签订合同时要在仔细阅读并谨慎填写。

3、明确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确认到年月日,为了避免纠纷和冲突,不接受有歧义、自相矛盾、表达不清等的不合理条款。

4、仔细确认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土地买卖合同是双方都有权利做的行为,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解除的时候还要说明事实与理由,这样自己才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任何事情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能违反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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