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无偿借用车辆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
乙方:
由于乙方为甲方的股东(或管理员),为方便甲方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现乙方将自有车辆(车号:***,以下简称“该车辆”)无偿借给甲方使用,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协议:
(一)合同时限:
乙方无偿将该车辆借给甲方使用三年,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无偿使用该车辆,不支付任何租赁费用;
2、甲方应保证车辆的安全。如发生车辆被偷窃,甲方应负责按车辆现价对乙方进行赔偿;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或人员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3、甲方应负责报销所有与车辆使用有关的保险费、过路费、汽油费、年检费等与该车辆一切相关的费用。
(三)乙方权利:
1、租赁时限过后,乙方有权立即收回该车辆,甲方应无条件归还;
2、租赁期内乙方只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不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车辆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调配,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3、租赁期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与该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期满,如乙方继续为甲方服务的,甲方可继续租用该车辆,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有不足之处,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二、无偿合同的司法解释
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
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
以上就是有关法人无偿共用车辆合同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无偿合同是不需要支付报酬的,也涉及到相关法律责任的认定,或者造成了车辆损坏的赔偿等情况也是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避免在后期发生矛盾难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