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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发布时间:  浏览: 563 次  来源:网络

一、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企业的借贷方式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借贷人欠钱不还是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一般属于合同纠纷。

企业因资金困难未能还款,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属于无力偿还,不涉嫌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二、企业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来看,企业如果在一开始借款的时候,利用双方签订、履行相关的借款合同,有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那么可能属于合同诈骗。而在骗取对方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时候,可以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要是企业仅仅因为自身原因丧失了还债能力的,这种不能直接认定为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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