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是合同成立时就生效了。《合同法》第44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生效。这是合同产生效力的起点,即一般是在合同成立时。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一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
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合同法》第214条和第232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另外,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份合同肯定不会因为没有约定生效时间,其法律效力就不受到保护了,因为也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额外约定生效时间,当然,就类似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必须是把钱支付到借款人手中以后合同才正式生效的,所以说合同内容不同,生效时间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