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合同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意思表明须共同,即合意,这是合同建立的底子要件。凡意思表明不共同,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建立。
(二)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发作合意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建立合同。
(三)当事人的意思表明须以缔结合同的为意图。不以缔结合同为意图意思表明,即使达到合意,也不能建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建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别要件,即或依必定方法,或完成标的物的交给。不然,不能建立合同。
二、合同收效的要件
(一)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有必要具有相应的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令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则。主体不合格,所缔结的合同不能发作法令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天然人和非天然人两类。非天然人作为合同主体,首要的行为能力。天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来断定。
(二)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明实在。这是合同有用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明实在,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进程所作的要约和许诺都是自己独且实在毅力的体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毅力,就是与其外在的体现相符的。可是,因为某些片面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作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三)合同不违背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出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短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地步,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背法令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含合同的意图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意图和内容都不得违背法令或社会公共利益。这儿所说的“法令”,既包含现行法令、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含国家方针的禁止性规则和指令性规则。
合同是公平公正的,并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生效,有一个人不愿意被强迫签订的,那么即便合同已经签订了,那么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保管合同的责任非常的重大,所以保管人会跟受保管人当面进行移交货物,并且清点完毕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