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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毁约房贷合同银行需要负责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49 次  来源:网络

一、银行毁约房贷合同银行需要负责吗

不用负责,现在银行办理贷款,一般是采取一次性办理,所有需要签字的地方,在办理贷款是一次性全部签完。然后,把资料上传到上级审批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等待有额度后进行贷款发放。只要银行能够说明拒贷理由,这是正常的。

另外,合同在未放款还贷的情况下,一般是只有借款人方的相关签字,其他内容未填写,银行未扣章签字,这是单方的合同,也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

二、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如果房贷合同已经签订了,定金也都交过了,可是银行贷款说不给办理,这种不是银行违约。银行办理贷款一般是一次性办理的,只要你符合贷款条件,那么银行都会给办理,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银行会告知为什么办不了,给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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