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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合同毁约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54 次  来源:网络

一、代课老师合同毁约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的,因为签了合同想毁约,要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代课老师应履行哪些劳动义务?

1、诚信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义务就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向用人 单位如实说明。

2、守法义务: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为的法律。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理所当然地也应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劳动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的,应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法或者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又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代课劳动与单位之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归结于用人单位,此时代课老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以及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不签订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救济,如果代课劳动没有过错而单位将其辞退的,此时也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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