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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合同效力如何?

发布时间:  浏览: 749 次  来源:网络

一、无效合同的合同效力如何?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在部分合同内容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无效部分不会影响到合同的其他部分,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非实质性条款或非主要条款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无效部分影响到其他部分,则其他部分也将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七百六十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第八百五十条?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任何当事人若是在签署合同之后,发现并能举证此合同无效的,那么就可以不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若是对方要求履行的,可以合同无效来抗辩。也即签署了无效的合同之后,可能并不能获得经济利益,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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