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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发布时间:  浏览: 279 次  来源:网络

  施工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常见的情况有六种: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2、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应以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法人为诉讼主体。

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3、转包、分包(包括违法分包)工程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如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只起诉实际施工人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4、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工程转包的,属于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5、多个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为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提起诉讼的,承包各方应作为共同被告。6、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者挂靠施工人为第三人。

  施工合同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解决:

  1、双方当事人因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选择协商解决的,可以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解决协议;

  2、对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没有签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判决书。

  施工合同起诉可以在什么地方起诉?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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