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方式:1、合同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2、若是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若合同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
采购合同纠纷赔偿标准是:
1、采购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同需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2、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适用)。
3、如果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4、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乙方选择要求甲方按单株价格的三倍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调低违约金标准。人民法院会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过错程度等情况,适当调低违约金。调低后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会低于适用定金罚则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