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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条件内容: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3、双方合同已解除;4、债务相互抵销;5、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6、债权人免除债务;7、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8、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