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对员工类型作出基本的判断,即从解除的原因、事前的沟通、同事的反馈等情形判断是怎样态度。若判断员工可能拒签通知时,可在书面送达通知时,同时准备录音设备,若能在一些有视频监控和同步录音的办公室更佳。如果员工拒收,由于已经当场宣读内容,员工已经知晓了解除或终止决定,其拒绝签收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合同的履行,仍可以通过延期履行的方式实现合同目的,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2、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降低了合同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
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再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为鼓励交易、避免资源浪费,合理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时,解除合同可以使当事人摆脱合同权利义务的约束。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