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到学院、办公室找就业助理登记信息(就业单位必须全称,岗位如有填没有不填),签字后领取三方协议,共一式四份,丢失不补,勿弄脏损坏,确定签约时再填写信息。2、本人填好封面和第二页中毕业生(乙方)信息。3、交给用人单位填写其他信息(尽量完整),单位盖章,同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的也需单位去盖章。4、拿回三方协议,最后一页本人签名,到学院办公室盖“同意推荐”章和副书记私章,然后到学院办公室盖学院党委公章。5、拿到学校素拓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盖学校章。留个就业中心一份三方协议。6、交到学院一份三方协议。7、交给用人单位一份三方协议,自己保留一份。
签署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执一份。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带来严重的不必要麻烦。
2、双方在签约之前务必要将违约金等附加条款沟通清楚并达成书面协议,由于就业协议书规定毕业生离校后学校一般不再签注意见,所以请学生务必仔细斟酌思考后再签订协议,以免违约造成严重麻烦。
3、甲方(用人单位):检查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及性质要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一栏,一定要将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填写清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填写单位地址,无人事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