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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要经过两个阶段,分别是:1、要约。要约人基于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向特定的承诺人发出要约。2、承诺。承诺人收到邀约后,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需要以通知的形式做出承诺,不过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订立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主体为个人的,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对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有处分权,对于合同的义务是否有履行的能力。如其为已婚人士,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否及于配偶,主张权利时能否列配偶为共同被告。
2、签订主体为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范围是否属于其经营范围,该公司的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需要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是否履行相关程序。
3、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委托手续是否真实合法,委托权限是否明确清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