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买卖合同协议是不需要按手印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即可。按手印不是必要条件,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按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车库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能否办理产权证
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
2、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共用场地等不能出售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4、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
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5、将车位细则写入合同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如果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