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程序:1、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2、对方当事人接受要约之后发出承诺;3、当事人接受承诺,合同宣告成立。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置书面协议的过程。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基本程序,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要约被另一方当事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
(一)要约,又称发盘,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一方当事人向他人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做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的相对人,称为受要约人。当事人就缔结合同交换意思表示的过程,《合同法》中称其为要约与承诺。
(二)承诺,又称还盘,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做出承诺的人,为承诺人,即受要约人。承诺的相对人为受承诺人,即要约人。
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承诺的形式可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的承诺,含口头承诺和书面承诺;默示的承诺,指推定行为。承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但按照要约的要求履行了一定行为,该履行行为表明行为人有承诺的意思,即推定为承诺人已承诺,合同成立。
承诺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明示的承诺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默示的承诺于推定行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导致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承诺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