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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合同的免责条款包括什么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括什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包括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何确定
免责条款的效力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免责条款的内容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免责条款不能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否则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