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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的放弃撤销权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91 次  来源:网络

一、赠与协议的放弃撤销权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1。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

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

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撤销赠与合同能够使赠与财产物归原主,自然维护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要提醒大家的是,作出赠与行为之前,一定要慎重!《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可以了解到赠与协议的放弃撤销权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赠与人的撤销权应该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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