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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间合同纠纷起诉期限,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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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居间合同纠纷起诉期限

民法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3年,所以居间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

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所以居间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3年。

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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