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立案吗?
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不一定可以立案,此类纠纷,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法院会立案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劳务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吗?
1、劳务合同纠纷一般不属于劳动争议。
比如保管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劳动争议是以劳动关系为前提。
2、劳务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劳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立案。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劳务合同纠纷立案后原告应尽的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有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劳动承包纠纷发生之后,任何一方纠纷当事人,都是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在收到诉讼请求之后,可能会作出受理、不予受理的决定。由于劳务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故此法院不得以没有经过劳动仲裁为由,驳回纠纷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