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不管是合同的终止还是合同的解除,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此时都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当然这些后果通常都是不利于当事人的。
那到底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
民法典规定:
“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这样规定的理由是:
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
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
3、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
“货物发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并付给托运人已发生的货物进港短途搬运费用;
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港口费用和船舶待时费用。
4、在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果债务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他要么不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要么自己独享主张权利后而取得的利益,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介绍,当事人需要注意,无论是合同被终止还是被解除,此时对于实现合同目的来讲基本都是不可能的了。
但要是因为对方违法解除合同的话,此时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