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民典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
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
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赔偿金、违约金及定金。
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的约定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违约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约定的违约费用。
而赔偿金则是为了使同保证合同履行方获得损失的一个补偿。
赔偿金与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赔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
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其具有补偿及惩罚性质的约定。
在一份合同中可同时约定定金与赔偿金,或者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
这都合法。
合同中违约的情况比较常见,有的时候是合同的一方违约,合同的双方同时违约的情况出现的情况也有,若是合同双方都出现了违约的情况的话,那么双方都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法院会根据两方犯错的具体程度来判定两人的情况最终做出裁决判断,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