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后果是合同的变更、撤销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
通过变更合同的某些条款约定,达到清除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带来的不公平结果,主要方式有增减履行标的、变更履行方式和期限等等。
2、合同的撤销或解除。
如果通过变更合同的方式仍不能清除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带来的不公平结果时,那么就可以通过撤销或解除合同的方式来最终解决。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这就是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仅要全面地、实际地履行已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己方义务,对于那些在合同中虽然未作约定,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尽的协作义务,当事人也应该自觉地、善意地履行。
这些协作义务包括:
1、通知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或发生涉及一方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另一方负有告知或通知对方的义务。
这种通知义务内容是广泛的,也是不固定的,因合同类型的不同会有所不同。
2、协助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需要对方提供适当的协助或给予一定的方便条件的,对方应予配合。
合同概念的本身就已经决定了合同双方互为协助义务的产生。
这种协助义务同时要求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故意履行其已知对合同对方不利的合同。
3、保密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通过合同关系可能会了解或已经实际了解到对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在这种情况下,了解他人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一方应负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该等保密义务往往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终止或解除。
诚实守信是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基本准则,不管是在市场活动中,还是在合同签订中,都需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否则对方可以申请解除变更合同,如果由于违背诚实守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