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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违约责任可以请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19 次  来源:网络

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意思就是,在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合同即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几种无效及可撤销相关情形,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合同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即表示合同成立,房东违约,就应当负相应的违约责任,房主违约之后,购房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主张权利。

1、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

不论房主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购房人就有权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

合同对方违约的,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

3、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往往要支付一部分的定金,合同对方违约,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向房主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4、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购房人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在签订买房合同前后,购房人可能为此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房主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购房人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有关法律规定的事情我们都会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签订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房价上涨已经是一个屡见不鲜的现象,那么在进行购房活动时,我们作为购房者的是难免会遇到房主违约的事情,此时我们是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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