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针对于合同纠纷的问题,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的话还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来进行仲裁。如果真对于仲裁结果还不满意的话,那么最终只能够采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此保证自利益不会受到侵害。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材料,定作方提供材料、物品的证据、耗料单、质量证书、承揽方的设备能力、条件、工艺水平,收(付)定金,预付款凭证,鉴定结论报告,交(付)定作物的凭证,价款或酬金依据和结算方法,带料加工的提供料样品,规格和数量证据,有关留置抵押协议。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在处理加工承揽纠纷的时候,一般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无论是在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的时候,都需要按照定的程序来申请或者是起诉,并且在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出判决或者是裁决之后,都需要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