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贷签了合同没下款能不能算违约
不算,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合同规定的期间不放款的话那就是对方违约。问题中出现的情况,如果发生争议,一定要明确合同中书写的资金交付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
以下几种网贷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即便已经把利息还了,仍然可以进行追回。
第一种:“砍头息”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曾经经常被一些不良商家使用,做法就是在用户借款时,从本金中抽出一部分钱,美其名曰“服务费”!然而借款人收到的钱变少了不说,利息却还要按照原有的标准执行,用户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第二种:超过“利率红线”的合同。大家都知道,之前很多年里,咱们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是有着“三区两线”的划分的:下层受保护的利率划线是24%,上层超标的利率“红线”是36%。当网贷合同中,利率超过了36%的红线,那么这样的合同首先就是无效的;其次借款人如果已经以超标利率支付了利息,超额部分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第三种:非自愿借款合同。“非自愿”包括什么情况,实际上,不仅“暴力逼迫”行为算是非自愿借款,一些不法网贷平台的“利诱”也属于这一范围,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合同显然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二、网上签订的合同的追责规定
卖家因为银行放款慢追责,一般在两种情况下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是买家本身存在过错,比如提交的资料有问题;二是在合同或者别的书面文件里明确约定,超过一定时间银行没有放款,由买家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买家已经配合办理了全部手续之后,银行的放款时间是买家无法控制的,因此很少会约定买家要承担责任。既然没有过错责任,也没有事先约定,卖家直接起诉的话,依据不足,赢面不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买家可以拒不接受银行上浮利率,一直拖着。假如银行明确提出必须上浮利率,否则不贷款给买家,这个时候买家仍然拒绝,则将会承当违约责任。
因为,违约责任的成立不以过错为要件,买家以自己无错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说法不符合民法典。
假如,买家拒不接受银行的上浮利率要求而导致不能放款,卖家是可以主张买家违约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
网贷合同其实是属于实践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际支付款项的话,那么合同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自然也就是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一旦产生纠纷的时候,双方可以首先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时候可以进行起诉。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网贷签了合同没下款能不能算违约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