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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签定金没有收到可以毁约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5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已签定金没有收到可以毁约么?

合同已签定金没有收到不可以毁约。

合同是可以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

二、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处理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3、定金责任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应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4、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通常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见,并且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合同的情况之下,就会按照合同成立这种情况来进行处理,而且大多数的合同在成立之后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不能够随意的毁约的,否则就需要因此而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比如说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对于合同已签定金没有收到可以毁约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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