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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51 次  来源:网络

一、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光是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征地是商业用途,那肯定要村民签字同意才行的。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且在最终的方案中需要体现出村民的意见。拆迁协议,通常是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拆迁协议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强制。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村委会是属于签订合同的主体之一,所以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只要符合下列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

二、村委会有权征地吗

村委会不具有征地的权利。村委会只能作为征地的主体,征地还是要由当地的政府审批部门实施。建设用地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都要由国务院批准。

三、村委会的章有法律效力吗

是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村委会有权出具证明村民委员会属于街道办事处一级的机构,公章是有效力的,用于法院立案,有无村长签名,不重要,但应在证明相关地方留下村委会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备法官对证明真假予以核实。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

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解答了,征收土地的是需要根据土地原来的产值状况和土地的面积来确定土地的补偿的,这是需要和国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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