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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土地买卖阴阳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74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土地买卖阴阳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民法典规定,阴阳合同如果不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条件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遭遇阴阳合同怎么办

如果由于中介的原因签订的阴阳合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要注意以下三点才能让中介承担责任:

(一)法律上要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了阴阳合同,才会有责任问题,证据主要指中介在过户价格确认书或补充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或者同时在预约和现售上盖章但两份合同差价悬殊。

(二)即便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阴阳合同,但现有民事、刑事法律对于中介这一行为并无明确规定,仅有行业规范和行政性处罚规范,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中介因协助避税而承担责任,最多是依职权建议有关机关追缴税款和进行行政处罚。

(三)行政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有权对参与阴阳合同的中介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以上分析可能发现,阴阳合同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签订的,而阳合同一般是虚假的合同,会对合同金额愿意减少,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阳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中土地买卖阴阳合同效力怎样认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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