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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事由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0 次  来源:网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履行合同就是违约,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说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按照合同办事,做到法律的认可。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网进行法律咨询。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合同解除的事由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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