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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

发布时间:  浏览: 108 次  来源:网络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

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

租房子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租满12个月。

但是有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对于承租方提前毁约如何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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