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赠与合同要满足的生效要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33 次  来源:网络

一、赠与合同要满足的生效要件有什么

赠与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赠与的财物必须要是属于赠与人合法所有的财物。

2、赠与财物必须要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同时也要做出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说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不必等到交付赠与物才生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什么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具体如下:

1.任意撤销权

在任意撤销权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2.法定撤销权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公证的赠与合同撤销有什么要求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赠与合同要满足的生效要件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