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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租金总额是总额的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浏览: 417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租金总额是总额的什么意思

租金总额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租赁合同总金额,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租赁合同总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住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租住同权就是租房和住房人群都拥有一样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谁也不会超过谁。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要打破这种权利的不平等;

取消不必要的条件限制,取消所谓的排位置度,要给与租房客同等的就近上学权利,这样一来必然就会触碰到诸多学区房业主的利益。

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租房合同滞纳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滞纳金在租房合同中一般叫违约金。

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如果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高或者过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租金总额是总额的什么意思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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