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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  浏览: 110 次  来源:网络

一、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1、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

3、出租人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

4、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5、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房屋不能转租均有严格规定。

不能转租情况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不能转租情况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不能转租情况三,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不能转租情况四,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不能转租情况五,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情形,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明确的解答,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其中一方违约,那么另外一方是可以按照合同当中的内容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进行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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