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合同解约后原件是否要交还

发布时间:  浏览: 79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解约后原件是否要交还

合同解约后,合同原件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交叉要约合同是否成立

交叉要约本身并不能直接成立合同。因为在交叉要约的情况下,虽然双方的要约意思表示一致,可以据此预测相互可能达成订约协议,但不能推断双方必然订约。只有当双方都不作拒绝,明确地表示接受,则内容一致的要约达成合意,合同得以成立。

所谓交叉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要约,适值对方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而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交叉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特殊方式。由于两个要约在内容上一致但发出要约的双方彼此没有未进行协商,即没有合意。

如果从其中单个要约来看,其与普通要约没有任何区别,从性质上讲也是一种意思表示,而非法律行为。但把两者结合起来,交叉要约又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的要约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交叉,即双方当事人均在收到对方的要约之前发出要约。

2、双方要约的发出时间大致相同,但并不要求严格意义上的同时。

3、双方要约的达到时间不要求同时,也不要求几乎同时。

4、双方要约的内容必须一致,并且对其一致性的要求相对与承诺对要约之一致性的要求更为严格。

5、双方当事人在发出要约时均不知道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专家还认为,对此不宜过于严格要求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应当重点限制在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发出要约的具体内容。

6、双方当事人均采用非对话式向对方发出要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合同解约后原件是否要交还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