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在拆迁补偿的安置协议签定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子的承租人在协议中约定好的搬迁期限内拒绝进行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当然除此之外也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包括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等。
1、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2、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三、根据规定动迁房评估哪几项?
1、动迁房屋之前需要确定的内容包括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的相关事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五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加入检索报告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2、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2)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5)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7)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在拆迁补偿的安置协议签定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子的承租人在协议中约定好的搬迁期限内拒绝进行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以上就是关于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