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具体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要具体全面;
二、需要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三、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当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商铺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铺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摊面积;
2、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严格规定交付期限,并约定一旦逾期交付,开发商除承担延期交付外,还应承担买方的租金损失;
3、明确注意物业管理问题;
4、注意相邻权的问题;
5、明确约定商铺的交房条件。
商铺买卖合同的写法如下:
1、写清楚买卖双方的情况,包括买卖双方姓名、现住址及身份证号码等;
2、主体内容应写明买方同意购买卖方拥有的商铺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交易价格、交易日期以及税费等;
3、注明本合同至鉴定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4、买卖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摁手印,后写明日期。
商铺买卖的流程如下:
1、签定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
2、递件
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其中商品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原件);
(2)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3)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3、交税
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并领证
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后期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应当承担哪些后果呀
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买方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卖方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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