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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说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有何关系

依法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生效,但是生效的合同一定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的,只有时间到来或者条件满足后才生效。如果法律规定合同必须登记的,合同登记后生效。

因此,合同成立不一定意味着合同一定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电子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电子合同的有效要件如下:

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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